關于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中全面取消復印件材料的通知
文號: 索引號:752289046/2018-00003 發布部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發布日期:2018-05-14
發布部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發布日期:2018-05-14 視力?;ど?/div>
中心各科室、平煤分中心、各管理部: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繳存職工的辦事成本,經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全面取消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中的各類復印件材料。
復印件材料取消后,中心各業務經辦人員要按要求通過高清拍照設備和高速掃描設備采集有關材料的原件信息,存入業務系統,不得有所遺漏;中心業務審核人員和業務審批人員要對電子檔案信息的采集情況進行逐筆審查,凡發現信息采集不全的,一律做退回處理;中心檔案科要做好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信息的收集、審查工作;中心信息科要加快推進電子檔案系統的建設工作,做好電子檔案信息的備份,確保電子檔案信息安全。
本通知自2018年5月7日起執行,本通知發布后,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中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有關規定以本通知為準。
2018年5月7日